建设工程常见法律问题解答 | 工程款、合同纠纷、工期索赔
答:协商不成可发律师函,仍不付可起诉主张优先受偿权,18个月内行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807条
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合同一般标的额大、内容复杂,口头约定难以举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789条
答: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1条
答: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第三人,禁止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转包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791条
答: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实行质量保修制度,竣工验收后仍在保修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6条
答:可以。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共同被告。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43条
答: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但商品房消费者权益保护有特别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807条
答:一般3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8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