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

写作日期:2026年4月5日 | 文章类型:专题研究类

一、问题的提出

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的起点问题,决定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边界。2025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行政诉讼法修正施行十周年典型案例》,系统展示了十年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重要裁判规则。

2015年5月至2025年6月,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83.1万件,办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08.5万件。^1

本文以《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据,结合最新典型案例,系统分析行政诉讼受理范围的认定标准与实践边界。


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框架

2.1 法律依据

层级 规范名称 说明
基本法律 《行政诉讼法》(2014年修正,2015年5月1日施行) 受案范围的基本法律框架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2018年2月8日施行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 2021年1月1日施行

2.2 受案范围的肯定式列举

《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类型 内容 备注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含行政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决定及其变更、延续、撤回等 含不作为
行政确认 侵犯经营自主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
征收征用 征收征用房屋、土地及补偿决定 含不作为
行政不作为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须先向行政机关申请
社会保险 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拒不办理社会保险等
最低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社会保障待遇
违法摊派 违法集资、摊派费用等
行政协议 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 2015年修法新增
规范性文件 认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违法 一并审查

2.3 排除受理的典型情形

《行政诉讼法》第13条明确排除的案件:

排除事项 说明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国务院、中央军委等行使的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各级政府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内部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任免、考核、处分等
法定仲裁、复议 法律明确规定由终裁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三、行政诉讼受理范围的实践认定

3.1 "民行交叉"案件的一并审理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61条

"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典型案例:房屋登记与所有权确认一并审理案^1

要素 内容
案号 达某诉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房产管理所房屋登记案
基本案情 房屋所有权归属争议与颁证行为交织,当事人申请一并审理
裁判要点 法院向当事人释明可在行政诉讼中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
处理结果 一揽子解决房屋所有权确认与颁证争议,双方达成调解
典型意义 防止循环诉讼,实现民行交叉争议一次性解决

3.2 规范性文件的一并审查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53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违法,可一并请求审查。

典型案例:污水处理费征收案^1

要素 内容
案号 袁某某诉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政府物价行政征收案
核心争点 《实施方案》将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扩大至"所有使用城市供水的单位和个人",违反上位法
裁判结果 判决撤销征收行为,责令返还1273.2元
后续效果 法院向于都县政府发送司法建议,《实施方案》被修改
典型意义 "审理一案、规范一片",实现行政诉讼的监督功能

3.3 行政不作为的受理

核心规则:公民、法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裁判规则:原告应当举证证明其已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而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定职责。

3.4 起诉期限的审查与救济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45条、第46条,最高法《关于正确确定行政强制拆除诉讼案件被告及起诉期限的批复》(法释〔2024〕8号)

2024年新规要点:

问题 规则
起算点 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且知道行为主体之日起计算
一般期限 6个月
最长保护期 20年(涉及不动产的)
不耽误期间 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耽误的,障碍消除后10日内申请延长期限

典型案例:法检合力化解起诉期限争议案^2

某公民2014年房屋被拆除,2021年才起诉。检察机关审查认为:
- 不能简单以公告推定当事人知道拆除主体
- 应以街道办《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自认拆除主体的时间作为起算点
- 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当事人获得安置


四、2025年行政诉讼受案类型的新特点

4.1 案件类型分布(2024年数据)

案件类型 占比 说明
征收拆迁类(城建、资源) 26.1% 占比最高
行政处罚类 14.42% 第二大类
行政强制类 — 持续高发
工伤认定类 — 稳步增长
政府信息公开 — 占比下降

4.2 涉企行政案件的受理重点

最高法明确要求:2025年深入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关注:

领域 受案重点
市场准入 营业执照许可、不当限制经营
行政处罚 过罚明显不当、违反比例原则
行政强制 超范围查封、乱扣押
行政征收 征收补偿标准明显偏低
招商引资 政府承诺不兑现

最高法、司法部联合发布规范涉企执法司法典型案例(2025年9月)^3

4.3 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2017年修正新增)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以下领域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领域 说明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重点领域
食品药品安全 民生热点
国有财产保护 防止流失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资源管理

典型案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1

要素 内容
案情 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森林公安局作出处罚后未督促执行
检察院行动 发出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裁判要点 审查行政机关是否充分、及时、有效采取监管措施
判决结果 确认怠于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责令继续履行

五、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采矿许可复议案(撤销复议决定)

案号:(2018)最高法行再6号

基本案情:
某公司取得采矿许可证,因与相邻矿区重叠被复议机关撤销。一审、二审均驳回诉讼请求,最高法再审撤销原判。

裁判要点:
1. 撤销采矿许可必须考虑信赖利益保护
2. 应当权衡撤销对国家、他人和权利人的利益损失
3. 存在多种处理方式时,选择撤销应当充分说明理由
4. 应当遵循比例原则,考虑全部撤销与部分撤销的关系

典型意义:明确授益性行政行为撤销的审查标准,体现司法对行政裁量的监督。


案例二:交通标志设置不当处罚撤销案

案号:(2019)渝05行终467号

基本案情:
某驾驶员在路口右转30米后才发现"禁止驶入"标志,被认定逆向行驶并处罚款200元、记3分。该路段在不到两年内同一原因被抓拍5814次。

裁判要点:
1. 交通标志设置除符合技术规范外,还应考虑通行设计的合理性
2. 行政机关未在合理位置设置提示标志,致使驾驶人驶入后才发现禁行标志
3. 该标志设置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
4. 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法律不会强人所难",法院可以撤销因标志设置不当导致的违章处罚。^1


案例三:民营经济促进法适用第一案

案号:甲公司诉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返还征收补偿款案

基本案情:
某民营企业在征收中补偿款被拖欠,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裁判要点:
1. 准确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关规定
2. 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3. 判决政府返还征收补偿款

典型意义:2025年《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后的典型案例,体现司法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


案例四:企业社保登记行政争议化解案

来源:最高检2024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某纺织公司未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企业为12名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13.99万元。

处理机制:
| 步骤 | 内容 |
|------|------|
| 1 |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企业违法线索 |
| 2 | 向人社局制发检察建议 |
| 3 | 开展社会保险专项监督活动 |
| 4 | 督促9家企业为17人补缴社会保险近5万元 |

典型意义: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发现605条线索,推动365家企业排查,实现从个案到类案的监督延伸。


案例五:正当防卫在治安处罚中的适用

案号:(2023)鲁检刑申再审

基本案情:
某中年妇女在遭受酒后寻衅者攻击时随手拿起物品反击,被认定为殴打他人,拘留5日罚款200元。

裁判要点:
1. 参照"两高一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
2. 当事人为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反击行为符合一般人在紧急情况下的判断
3. 当事人在年龄、身高、体重等方面处于明显弱势
4. 原行政处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典型意义:唤醒正当防卫制度在治安管理处罚领域的运用,体现"法不能向不法让步"。^4


六、2024-2025年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新发展

6.1 起诉期限规则的新突破

法释〔2024〕8号《关于正确确定行政强制拆除诉讼案件被告及起诉期限的批复》核心内容:

问题 规则
起算点 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且知道行为主体之日
不明主体 审慎推定知道行为主体的时间点
程序空转 避免因"超过起诉期限"导致程序空转

6.2 提级管辖与受案范围的关系

最高法2025年发布的《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四)》明确^5:

6.3 法检联动化解行政争议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实现:

机制 内容
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 依托该中心化解房屋征收等争议
府院联席会议 检察院、法院、政府共同参与
检察建议 促进行政机关自行纠错

七、结论与实务建议

7.1 受案范围核心规则总结

序号 规则 依据
1 民行交叉案件可一并审理 《行政诉讼法》第61条
2 规范性文件可一并审查 《行政诉讼法》第53条
3 起诉期限从知道行为内容和主体起算 法释〔2024〕8号
4 授益性行政行为撤销须考虑信赖利益 (2018)最高法行再6号
5 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可撤销 《行政诉讼法》第70条
6 行政处罚应遵循比例原则 《行政处罚法》

7.2 实务建议

对于当事人:
1. 收到行政行为后,及时确定行为主体和内容
2. 在法定期限(6个月)内提起诉讼,注意最长保护期(20年)
3. 涉及民行交叉的,可申请一并审理
4. 认为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可申请一并审查

对于律师:
1. 准确判断案件是否属于受案范围
2. 起诉状中明确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法条
3. 涉及多个行政行为的,区分可诉与不可诉
4. 善用检察监督,必要时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对于行政机关:
1. 行政行为应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2. 规范性文件应依法制定,避免超越上位法
3. 规范送达程序,避免因送达不规范导致争议
4. 积极应对诉讼,配合法院查明事实


八、参考来源


本文由小律AI助手自动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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